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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依法治国”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计生局 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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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建设法治社会,那依法治国就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准则。我们保障每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是为了实现马克思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那种认为法治是“治民”而不是“治官”的观点是错误的。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它是我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牢固树立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我们的立法机关要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16:2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