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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助力组工干部共圆“中国梦”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委组织部 李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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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组工干部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更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通过蹲点调研制、定期理论培训制、参与中心工作制、轮岗换位制,推动组织工作不断上水平、创特色、出成绩。

一是落实蹲点调研制度,增强服务基层的自觉性。围绕组织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科学选定调研课题,使组工干部带着课题下基层,掌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为组织工作顺利开展把握正确的实践方向,缩短与基层干部的距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形象。

二是落实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合理设置教育培训内容,转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由“零星学”向“系统学”转变、由“单独学”向“统筹学”转变、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完善组工干部业务技能培训制度,努力使组工干部成为“提笔能写、张嘴能说、动手能做”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落实参与中心工作制度,强化自身改革意识。通过建立组工干部参与中心工作制度,让他们明确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思路和重点,了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干部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引导他们树立改革开放观念、增强市场经济观念、形成大组织观念,从而积极探求组织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突破口,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落实轮岗换位制度,拓宽自身能力提升途径。一方面要让组工干部在基层、在经济建设一线,在复杂形势下经风雨、见世面,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另一方面组织干部要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领域进行课题研究,以此来解决组工干部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性,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14:0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