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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 法治梦 我的梦想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检察院 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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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一词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的,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一时代解读,既饱含着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悉,又彰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宏伟愿景,为党带领人民开创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梦”深刻道出了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深情描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断求索、不懈奋斗的历史。十二届全国人大闭幕时,习近平总书记面向2948名与会代表,又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梦”。他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这一最新阐释,第一次明确了个体梦想、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指归。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诚然,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但我们同属于一个国家,所以每个人的梦又与国家民族兴衰荣辱紧密相连。先贤顾炎武早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鸦片战争的教训早已使我们深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而品尝着改革开放的硕果我们才体会到“国富民强”的自豪与骄傲。因此,我们只有牢牢将自己的梦想融入到国家民族的梦想当中去,才能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个人梦想。而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贡献绵薄之力。

我的检察官之梦,仅是亿万人梦想当中的一个,而只有亿万个中国梦的实现,才能真正的实现中国梦,而对于法律人来说,我们的中国梦就是法治梦的实现,作为一名检察官,只有努力去推进法治建设,竭尽全力用自己的微薄力量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在实现自己检察官梦想的同时,与其他法律人一道实现法治梦。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不断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均已为法治的实现提供了依据,好的法律和制度还需要法律人来付诸实践。去年,我有幸成为一名检察官,在检察院公诉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对我们国家的法治进程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于检察官的职能,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法制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着,在原有法律制度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我国的法律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之中。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程序,并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增加被告人权利,明确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明确规定死刑复核程序。这些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公民生活提供了更加安全、完善的法治环境,能够更加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不断更新完善的法律法规,也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法律的执行者来说,一个好的法律制度,还需要一群专业、敬业的法律执行者来执行,作为检察官的我们,执法的好坏,直接关乎着法治中国梦的实现与否。面对这些新的法规、新的挑战,我们的检察官队伍中出现了越来越多不适应的地方,随着新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新的犯罪类型不断出现,我们原有的法律知识以及办案经验已经不能够很好的适应现行相关案件办理了。作为一只职业化的法律队伍,我们只有不断地专研学习提高素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积累经验,才能与现实社会发展保持同步,才能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不被淘汰,才能在实现检察官梦想的过程中实现法治梦。

经过了6年对法律的追逐,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加入了检察官队伍,虽然成为了一名检察官,但是距离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在看到法治不断的进步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许多问题也在发生着,赵作海、佘祥林、张辉、张高平……一个个名字的背后都有着一段令人叹息的冤屈,每当看到类似案例被爆出,总会让我为他们痛心,更为我们的法治状况痛心,每当群众拿出这些名字来批评司法系统时,我的内心犹如一只咆哮的狮子。作为一名新参加工作的检察官,我深感肩上的压力与责任,我觉得,要真正实现作为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梦想,只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专研相关知识,只有通过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不断总结规律,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淬炼自己的意志品质,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才能真正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真正实现打击犯罪、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的目的,才能真正的实现自己的中国梦。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着力于强化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努力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不畏权、只畏法,不唯情、只唯公,在办案中严格审查案件的每一个事实、证据,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只有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努力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只有通过不懈坚持,才能在道德和业务上真正达到一名优秀检察官的要求,才能真正的实现自己的中国梦。

没有梦想的民族是可悲的,没有梦想的人生是惨淡的,我们国家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已经为法律人梦想的实现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法治理念从未被如此高度重视和深入人心。如今,在梦想的呼唤下,在理念的指引下,我的检察官之梦已经触手可及,我相信我的选择没有错,在检察官的岗位上,我将实现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法治不再是纸上的名词,也不再是口头的空话,依法治国变得可以实践、可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法治思维贯串其中。只有这样,才可以“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才能建立起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人人信法,人人守法,实现法治梦。

点滴推动法治,瞬间成就永恒。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全体公民一点一滴的共同努力。假以时日,当法治真正成为公民的一种思维,一种习惯,一种方式,一种意识,我们的法治梦、中国梦就不再遥远。彼时,就能真正实现人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11:0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梁秀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