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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在百姓心中的铿锵玫瑰

新疆兵团党员教育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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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五家渠垦区法院民二庭庭长 陈娜

新疆兵团五家渠垦区法院民二庭庭长 陈娜

陈娜,新疆兵团五家渠垦区法院民二庭庭长,现年42岁,在基层法院一干就是23年。多年来,她凭着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一心为民的炙热情怀、清白正直的为人品格,赢得了同事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同事们尊敬的称她为“铿锵玫瑰”。 

做公正执法的楷模

她常说,辨法析理,明察秋毫,将公平和正义传输给每一位当事人,是我们每位法官不懈的追求。

2012年6月初,共青团农场的张某承包了当地正大食品公司的职工餐厅。7月5日早晨,张某象往常一样早早来到餐厅做饭,当他点燃煤气灶的一刹那,煤气灶发生闪爆,瞬间张某的头发、衣服被烧着,厨房的门和窗户被炸飞,张某跑出餐厅,正大食品公司紧急将张某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张某的伤情为烧伤35%Ⅱ°并伴有吸入性损伤。虽经全力治疗,面部依然留下了大面积疤痕的六级伤残。

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正大食品公司和商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4万余元。但正大食品公司与某商行认为,交给张某煤气灶有合格证,是合格产品,闪爆是张某使用煤气灶没有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使用,用完煤气灶不关闭阀门造成的,只同意补偿张某3万元经济损失。庭审中,我咨询了多个鉴定机关,证实因闪爆事故已将煤气灶损坏,无法鉴定商行出售的煤气灶是否属于不合格产品,因此让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无依据。

为给张某医治烧伤,张某父母花完了家里所有积蓄,又向亲戚朋友借了近10万元债务,生活陷入捉襟见肘的境地。半年后,第二次开庭,经过深思,我动员让面部严重烧伤、一直不愿见人的张某到庭。当两被告的负责人看到张某的面部伤痕累累、嘴角至今不能活动,甚至不能进食,双眼皮无法闭合,眼睛经常干涩流泪的惨状时,沉默不语了。我对两被告的负责人说,就算你们提供的煤气灶是合格产品,但原告受到的伤害是多么让人同情,就当是为一个因自己单位而受伤的人献点爱心。张某年轻轻的遭这个罪,他上午父母该多心疼啊!最终,在我耐心调解下,两被告同意在半个月内赔偿原告18万元。给付时间快到了,我又打电话再三嘱咐两被告要按时支付赔偿款。那天,张某父母早早来到法庭,当看到两被告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带着现金支票赶到法庭时,张某父母紧紧握着我的手,眼里是感动的泪花,不停的说“谢谢!”。两被告的负责人也动情的说,陈法官,这钱我们赔的心甘情愿。那一刻,陈娜也如释重负,心情格外轻松。

做亲民爱民的模范

她在一份演讲报告中这样深情的写到:我是团场职工的女儿,深知百姓的艰辛,案件能一次处理的,绝对不让当事人跑两次。因为他们打官司不容易,冬冷夏热,农活又忙。我经常加班,就是为了尽量减少老百姓来往的次数。

她在审理一起涉及47人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时,了解到遭遇车祸的47名原告都是外地季节拾花工,由于打完工他们就要返乡,盼望着法院能尽早下判。该案第一次开庭,原本安排8个案子,可是法庭一下子涌进26名原告。看着一双双期盼的眼神,她当即决定将这26个案件一天处理完毕。一天进行26个庭审,这是以前谁都没有作过的呀,书记员惊讶的看着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看到她果断的神情,知道她说的是真的。整整一天,她和书记员从上午10点起一直工作到晚上11点多都在凳子上度过,等到案子全部审结起身时,她的双腿都无法站立。此情景,感动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和律师,律师们感慨地说:“ 不是亲眼目睹,很难想象兵团的法官能如此敬业地工作! ”

现年14岁的季梅是个不幸的孩子,在她不满2岁时,母亲与父亲离婚后独自去了内地,至今不知去向,在与父亲季保卫相依为命生活了12年后,不幸再次降临,今年7月15日,父亲因触电身亡,没留下片言只字永远离开了她。无助的季梅在亲戚的帮助下走进法院。

原来2012年7月,季梅的父亲季保卫在农六师103团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为他人承建住宅平房一套。季保卫便在大庆处购买防盗门一个,约定此防盗门由卖方大庆进行安装。7月15日,大庆按照季保卫的要求前来安装防盗门,因固定防盗门需接电打孔,季保卫便主动上前帮大庆插电,导致触电身亡。季梅认为,父亲是在帮助大庆卖方大庆进行安装插电过程中触电身亡的,要求大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0万元。

大庆则认为,那天自己明确拒绝了季保卫的帮助,所以不应赔偿季梅任何经济损失,况且自己卖给季保卫的防盗门才价值700元钱,当时季保卫也没支付防盗门款,自己再赔钱太冤枉了。她知道,若按照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季梅的父亲是在帮助大庆插电过程中触电身亡的,但因大庆拒绝了季保卫的帮助,确实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但她考虑到季梅的生活境况,耐心劝导被告补偿了季梅经济损失2万元。

做清正廉洁的典范

“我知道,我选择了国徽下的天平,选择做一名法官,也就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寂寞!在我21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我都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当记者采访她时,她如是说。

作为团场职工的女儿,陈娜深知百姓的艰辛,案件能一次处理的,她绝不让当事人跑两次。2008年5月底,涉及47人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集体诉至法院并由陈娜负责审理。看着47名受伤农民工急切和期盼的眼神,陈娜立即全身心投入紧张的审理工作。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所有案件的调处工作。那一天,陈娜从上午10点一直工作到晚上11点多,除了中午用餐半小时外,几乎没有离开过座椅,顾不上喝一口水。案件审理完时,她双腿累得无法站立。此情此景感动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一位律师感慨地说:“不是亲眼目睹,很难想象兵团的法官能如此敬业地工作。”

在陈娜看来,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还要能顶住金钱的诱惑,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十几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陈娜都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

在审理王世全诉马友兵人身损害赔偿案时,马友兵的朋友李某某带着价值几千元的手机找她通融,她虽再三谢绝下,李某某还是要把东西留下。她耐心劝导说:“你送礼的目的是要我照顾,如果我是见利忘义不讲原则的人,今天我收下你的礼,就答应给你帮忙,那明天原告也来送礼,而且比你的还要多,我还会照顾你吗?你也不希望我那样做吧!”听一番入情入理的话,李某某彻底心服了,放心了,将带来的礼品拿走了。 

她是兵团法院系统公认的“办案女状元”,在平凡的岗位上,她用辛勤的劳动抒写着一个又一个奇迹。曾经获得“兵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兵团新中国屯垦戍边100位感动兵团人物”、“兵团优秀女法官”、自治区“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

 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极大热忱,对老百姓的百倍关爱,对公正与高效的执著追求,凭着一股拼劲,一股挤劲,成为全兵团法院近年审结案件最多的审判员,她审结的案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调解结案率达79%。

在23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终日奋战在审判一线。在法、情、理面前,她视法律为天,执法公正;视人民为,司法为民。用热血和忠诚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谱写了一曲曲人民法官忠于法律、无私奉献的动人篇章。她以一名沉稳俊秀的年轻女法官那平凡的执著、不懈的追求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14:2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朱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