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系人民情怀 做公证法官

海南省委组织部 供稿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吴佳敏与基层法院座谈

吴佳敏与基层法院座谈

吴佳敏从事人民法院综合管理、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等工作达23年,其中从事法院综合管理工作9年,从事民商事审判11年,从事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3年多。她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守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从2011年3月负责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以来,她带领队伍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主持审结多起涉及民生的疑难复杂案件,因表现突出,行政庭(赔偿办)党支部获得2010-2012年省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度院先进集体。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省部级以上褒奖荣誉,并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之一。2013年5月被推荐为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中的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2013年6月被推荐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受到广泛好评。

重事实、讲法理,她用法律捍卫司法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就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法官从事审判的灵魂,而人民是司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对象,是我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动力和源泉,当我们用正确的人民群众观公正司法,高效、文明、廉洁地化解社会矛盾,便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吴佳敏在审理和审核辖区内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的一审民商事、涉外、破产、行政、国家赔偿等案件中,充分展示其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律素养,优良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特别是从负责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以来,她根据院内的工作部署,集团队的智慧和力量,攻坚克难,多渠道有效化解“官民”矛盾,既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确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做了一定的努力。近几年90%的行政案件属于诉讼标的额大、争议激烈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行政争议案件、有偿或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征地折迁补偿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等。此类案件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就有可能造成累讼,也有可能加剧矛盾的激化,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我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她作为庭长、赔偿办主任和党支部书记,2011年-2013年12月10日共完成595件行政案件和4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除了客观上不能审结的案件(如公告、鉴定、中止的案件),结案率达100%;协调撤诉案件大幅度增加,2011年32件,2012年28件,2013年为17件。尤其是2011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的案件有21件,其中10件一审案件经协调后原告撤诉,涉及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案件13件,11件经协调由政府与原告达成协议而原告撤诉。如原告苏启平等10人诉琼海市人民政府、琼海市博鳌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10宗案件。该10宗案件案情虽然不是很复杂,但由于涉及到博鳌亚洲论坛的建设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极其容易引起连环诉讼效应,此类型的案件会大量涌向法院,如此一来不但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也会给人民法院带来相当大的压力。为积极化解社会予盾,确保案件的正确处理,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陈启明院长等领导高度重视此10宗案件的审理,指派吴佳敏亲自担任该10宗案件的审判长。通过认真地审阅案卷,详细地了解案情,她多次与琼海市人民政府进行协调沟通。最终政府肯定了10位原告当年为了服从大局,支持博鳌亚洲论坛会址建设,同意拆迁补偿安置的行为,并表示既然政府已于2001年下文明确安排给被拆迁户的铺面房产权归被拆迁户,那么市政府和博鳌镇政府就有义务为10位原告办理或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后,市政府和博鳌镇政府同苏启平等10位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此后,还有类似与本案相同情况的人民群众也提出同样的请求,琼海市政府按照协调的标准给予了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了更多的案件涌入法院,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因此,案件的协调处理有效地调整了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在处理涉及孤寡老人、儿童、伤残人员等特殊群体案件时,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通过组织协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等多种形式,在坚持依法审判的同时尽最大可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上诉人梁某某诉被上诉人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行政不作为及行政赔偿一案,由于各种原因,梁某某错过了将工伤认定鉴定书提交省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时机,他提起了民事的一审、二审及再审和行政审判的一审,均因未能提供省级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书而败诉。她在收到该案后,根据陈启明院长的批示要求,从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出发,与梁某某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协调,为梁某某重新进行鉴定,并提出工伤赔偿请求奠定了良好的事实根据。

勇创新、抓基层,她用改革提高审判实效

为了避免就案办案的倾向,防止出现机械司法的现象,她积极主动地研究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改革,强化审判管理,努力开创工作良好局面。我院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海南唯一的联系点法院,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她带来全体党员和干警在行政审判领域的创先争优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其中《引进“公共报告人”制度、优化庭审程序、创新裁判模式等海南一中院行政审判创新获最高院肯定》的文章被刊登在2013年12月24日《法制时报》上。

优化庭审程序。通过强化庭前程序、简化庭审程序中的审理事项等,将调查重点和法庭辩论集中于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让原来需要半天或一天时间占用3名法官的庭审时间优化为1-2小时内结束庭审活动。首先,强化庭前程序,庭审以“行政诉讼告知书”、“申请回避确认书”及“行政诉讼确认书”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以庭前书审、评议前移为着力点,通过庭前程序完成案件中的程序性问题审查,确保双方当事人庭前充分掌握各自的证据,并让合议庭提前充分了解案情,归纳无争议的证据与事实、有争议的证据与事实、争议的焦点等。其次,简化庭审程序中审理事项,减少繁琐的举证、质证和认证环节,庭审中只对经过双方当事人确认和合议庭庭前评议后仍存在争议的事实及证据或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事实、证据进行重点法庭调查,强化法官主导和当事人的有针对性举地进行举证、质证,更加凸显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地阐述,重点发挥了庭审快速、便捷、实效的特点,让原来需要半天或一天时间占用3名法官的庭审时间优化为1-2小时内结束庭审,大大地节约了审判资源和当事人的庭审时间。

尝试引进行政诉讼“公共报告人”制度。“公共报告人”来自法国的行政审判领域,主要由社会上的专家学者或者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士组成,经当事人选择后,在庭审活动中以区别于当事人和合议庭的第三方视角围绕争议焦点,独立发表对行政争议的意见,并可以主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和解,既有利于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也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部分创新行政审判裁判方式。组织庭里成功审理一起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行政案件,该案涉及112公顷土地中30亩土地存在争议,经审理之后,认定政府对其中30亩的土地所有权存在违法的情况,按照以往的做法是将整个112公顷的土地证撤销而由政府重新进行土地确权。创新裁判方式就是只确认其中30亩的土地所有权行政行为违法,维护全证的合法性,在全省开创了一个先河,取得了多重效果,既避免政府对权证重新确权颁证,破坏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又未引起其他合法取得土地权益的第三人的异议,原告也未上诉,更没有让已经没有争议的相邻各方在全证被撤销后与第三人引起新的更大的争议。该经验总结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的认可,并被刊登在2012年第12期(总第111期)《行政审判通讯》中。

协助推动公开确认证据制度。司法的公开,其中最关键的是法官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各种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证明效力方面的分析与认定的公开。按照院里的部署,她带来全庭的同志坚持每一宗行政案件的证据在当事人举证和质证之后,在庭审和裁判文书中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公开认证,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清清楚楚。

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而基层就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因此,她主要通过电话交流、庭长带队下基层进行现场指导、把疑难案件放在基层法院开庭、并对基层法院的裁判文书和庭审活动进行评查、具备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多次对辖区10个市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进行业务指导,并实现了对口包点业务指导常态化。其中,琼海法院系行政庭的对口指导包点法院,在2012年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先进组织单位、省高院《特区法坛》先进集体和案例编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勤钻研、守廉洁,她用道德坚守自律

人民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化解点,各类案件直接体现出各方当事人对待海南省的相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态度、情绪、状态等。她作为海南省审判业务专家,通过发挥庭长和党支部书记,平时特别注重和关心审判热点、难点问题,勤于调研思考,破解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难题,努力提高自身和团队的司法能力;同时面对司法审判所处的高风险岗位,她始终坚持“一岗双责”,注重加强廉政建设,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近年来,她承担了本院或上级法院调研课题、司法解释等重要任务,几十篇调研文章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的刊物上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并且她还利用业余时间给海南大学、海南政法学院等相关院校及各类培训班上传授其知识和经验。此外,她带领全庭同志完成信息简报、案例分析和学术论文共60余篇。

她与蔡莹同志合作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职权与其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与对策》2012年获全国法院系统第24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2011年针对海南在信访制度、司法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她在美国所学的公共管理知识而撰写《改革信访体系和司法体系,建设和谐国际旅游岛》》获“海南国际旅游岛法治环境建设建言献策活动”二等奖;根据美国公共管理学知识、民商事审判经验及海南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破产等方面的实践而撰写的《在海南国际旅游岛框架之下如何预防企业破产》在2009-2011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获二等奖。

首次向社会各界推出辖区行政审判白皮书。该白皮书统计并分析了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主要原因,即行政案件数量增加明显、民生案件明显多发、集团诉讼、系列诉讼案件增多、拆迁补偿案件上升、官民矛盾易高发等特点,以及分析了地方政府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原因,如在行政执法中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收集、调取、核实、采纳证据不规范等,结合海南的社会、经济综合环境,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进展加快下行政诉讼案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并有针对性地从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角度分别提出了对策。

首次针对近年来我院受理的土地纠纷行政案件形成了全面、具体的《关于土地行政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采用刊登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上。

首次中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研究》,该调研课题从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含义、基本原则、适用的案件类型、当前存在的现状及问题、完善该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完善该机制的建议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研究,对提升行政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该课题已经于2013年8月经省高院验收合格。同时,2013年5月再次中标2012-2013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行政非诉执行实施调研》,该课题正在完成当中。

经她审核由陈锋同志撰写的1篇行政判决书,在2012年全国开展的“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中,被省高院评为一等奖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对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有重要意义。

2013年11月与庭里的其他同志合作完成《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海南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调研报告》,该报告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执行等审判业务工作如何为海南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调研,数字详实、措施具体、方案得当,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

上述调研报告、学术论文、优秀裁判文书等理论成果,为创新特区体制机制,推动海南科学发展和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审判实践均有重要指导意义,如今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案例培训、推行大要案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推出专题调研报告、个案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已初步与辖区各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引导并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而减少行政纠纷,促进行政机关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全面提高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从而及时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及优质的公共服务。

她把“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作为自己的人生座右铭。她重视培养全庭同志尤其是党员法官高尚的道德和情操,铸造襟怀坦荡的政治品德,常修敬业奉献的法官职业道德,做到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队伍。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14:4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郭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