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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土壤的法官玫瑰——陆预婷同志主要事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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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预婷为亚青赛会主场馆奥体中心解决法律问题

陆预婷为亚青赛会主场馆奥体中心解决法律问题

  陆预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青奥(亚青)案件审判庭庭长,硕士研究生,200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该同志工作中牢记服务群众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脚踏实地地坚守在审判一线,爱岗敬业,为民务实,先后获得南京市“优秀法官”称号、建邺区依法治区先进个人、建邺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筹办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忠于职守,公正司法

  自2006年进入建邺法院,陆预婷同志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她将“公正、高效、公开、文明”的司法理念寄予在办案过程中,播洒在当事人心中,以自己的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为钝化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8年来,她在刑事、民事岗位上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所办案件无一件被发改,无一件被上访,申诉率、再审率均为零,实实在在当得上人民群众口中的“好法官”。

  执法办案,陆预婷坚决做到一丝不苟,但在法律之外,她又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关注着每一位当事人。如被告人朱某,因恋爱失败一时失控在家中放火,但朱某平日表现良好,其所在社区群众和单位均出具了书面材料为其求情。鉴于本案特殊情况,陆预婷同志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持召开了刑法修正案(八)后的南京首个缓刑适用听证会,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又了解到被告人母子相依为命,朱某失去工作后全家生活陷入了困境,她在自身工作职责之外,主动联系朱某原工作单位并上门做沟通工作,使原单位最终同意为朱某提供新的就业岗位,解决了朱某一家的燃眉之急,彻底消除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2013年7月起,建邺法院具有了部分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一年来,全院受理的6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主要由陆预婷同志承办。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对于基层法官来说有“三难”:技术含量高、审理难度大、案件类型新。当院里将这个“三难”任务交办陆预婷时,她毫不犹豫,应声承接,并且在工作中勤于思考,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在审理影视音乐作品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她发现该类纠纷复发率奇高。通常,当事人双方就某一段时期KTV侵权事由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一方为继续经营仍然违法播放影视音乐作品,遭致原告再次起诉。重发的诉讼不仅耗费了司法资源,在复诉中被告不配合的倾向明显,审理难度增大。因此,在审理上述案件时,陆预婷选择在庭前“突围”,开展大量的法律释明和指导工作,尤其反复跟被告阐述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和法律规定,分析被再诉的可能性,提出被告与原告签订音像制品播放许可协议等建议,调结了一批该类案件,并将被告经营引入市场和法制的轨道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乐于坚守,甘于奉献

  没有闪光灯的聚焦,没有雷鸣的掌声,法官的职业,注定要以脚踏实地来铸就平凡。陆预婷深知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是多么重大。她常说,作一名法官,就要坚守并享受孤独之美。这是她的座右铭,也是她的一贯行为。在工作中,她是有名的“难说话”,拒吃请,拒说情,一身正气,勤政廉洁;在生活上,她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连续多年,爱心捐助帮贫帮困。她站过马路,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深入社区,清扫过“牛皮癣”;走进课堂,为辖区中小学生授课谈心,以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从法制教育和健康成长等方面全面引导,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被亲切地成为“法官姐姐”。

  延伸职能,服务青奥

  作为青奥(亚青)案件审判庭庭长,她以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亚青、青奥司法需求。大力构建网格化矛盾调解机制,增加钝化矛盾、调处纠纷的合力,推进了区域综治、平安建设的发展。公正高效地审理涉亚青、青奥案件,为奥体场馆挽回百万余元的损失;深入青奥会议中心工地现场开庭宣判,提示安全生产,促进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为青奥产业园驻园企业关心的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问题举行座谈,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与南京市妇幼中心合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青奥精神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率先向社会作出服务青奥(亚青)的十项承诺,设立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编发中英文双语版《涉青奥(亚青)案件诉讼指南》,便利群众诉讼。作为全市法院系统首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暨建邺法院亚青、青奥法务志愿队队长,她不畏高温,不畏艰辛,在亚青赛前参与了某知名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的会商协调,为圆满完成奥体场馆清空任务贡献力量;至青奥会召开前夕,她共审核各类合同8份、提供相关咨询12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巡查4次,为赛事主办方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法律意见。亚青会闭幕后,青奥组委志愿者部和法律监审部联合发来感谢信,盛赞建邺法院为亚青会圆满举办所做的努力,并向陆预婷等10名“小青柠”颁发了志愿者荣誉证书。

  近年来,建邺法院司法服务青奥的工作做法受到了中央政法委综治办、亚青组委会、省、市法院、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人大的充分肯定,先后被《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市委办公厅《南京快报》等多家媒体宣传,陆预婷同志也在江苏电视台《法官说法之与亚青同行》等栏目中被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16:2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梁秀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