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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在百姓心中的铿锵玫瑰

新疆兵团党员教育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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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2012年7月,季梅的父亲季保卫在农六师103团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为他人承建住宅平房一套。季保卫便在大庆处购买防盗门一个,约定此防盗门由卖方大庆进行安装。7月15日,大庆按照季保卫的要求前来安装防盗门,因固定防盗门需接电打孔,季保卫便主动上前帮大庆插电,导致触电身亡。季梅认为,父亲是在帮助大庆卖方大庆进行安装插电过程中触电身亡的,要求大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0万元。

大庆则认为,那天自己明确拒绝了季保卫的帮助,所以不应赔偿季梅任何经济损失,况且自己卖给季保卫的防盗门才价值700元钱,当时季保卫也没支付防盗门款,自己再赔钱太冤枉了。她知道,若按照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季梅的父亲是在帮助大庆插电过程中触电身亡的,但因大庆拒绝了季保卫的帮助,确实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但她考虑到季梅的生活境况,耐心劝导被告补偿了季梅经济损失2万元。

做清正廉洁的典范

“我知道,我选择了国徽下的天平,选择做一名法官,也就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寂寞!在我21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我都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当记者采访她时,她如是说。

作为团场职工的女儿,陈娜深知百姓的艰辛,案件能一次处理的,她绝不让当事人跑两次。2008年5月底,涉及47人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集体诉至法院并由陈娜负责审理。看着47名受伤农民工急切和期盼的眼神,陈娜立即全身心投入紧张的审理工作。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所有案件的调处工作。那一天,陈娜从上午10点一直工作到晚上11点多,除了中午用餐半小时外,几乎没有离开过座椅,顾不上喝一口水。案件审理完时,她双腿累得无法站立。此情此景感动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一位律师感慨地说:“不是亲眼目睹,很难想象兵团的法官能如此敬业地工作。”

在陈娜看来,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还要能顶住金钱的诱惑,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十几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陈娜都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

在审理王世全诉马友兵人身损害赔偿案时,马友兵的朋友李某某带着价值几千元的手机找她通融,她虽再三谢绝下,李某某还是要把东西留下。她耐心劝导说:“你送礼的目的是要我照顾,如果我是见利忘义不讲原则的人,今天我收下你的礼,就答应给你帮忙,那明天原告也来送礼,而且比你的还要多,我还会照顾你吗?你也不希望我那样做吧!”听一番入情入理的话,李某某彻底心服了,放心了,将带来的礼品拿走了。 

她是兵团法院系统公认的“办案女状元”,在平凡的岗位上,她用辛勤的劳动抒写着一个又一个奇迹。曾经获得“兵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兵团新中国屯垦戍边100位感动兵团人物”、“兵团优秀女法官”、自治区“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

 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极大热忱,对老百姓的百倍关爱,对公正与高效的执著追求,凭着一股拼劲,一股挤劲,成为全兵团法院近年审结案件最多的审判员,她审结的案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调解结案率达79%。

在23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终日奋战在审判一线。在法、情、理面前,她视法律为天,执法公正;视人民为,司法为民。用热血和忠诚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谱写了一曲曲人民法官忠于法律、无私奉献的动人篇章。她以一名沉稳俊秀的年轻女法官那平凡的执著、不懈的追求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14:2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朱军 打印